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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
2025-01-15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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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提高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去年11月,浙江省体育局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向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省级训练单位、省级体育项目协会、11个地市体育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分析吸纳反馈的意见建议,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去年12月初,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

《实施细则》共有6部分25条,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主要包括:运动员取得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成绩,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省体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比赛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的管理;参加省级比赛可授予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其他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国际比赛、全国比赛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等。

浙江省体育局竞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调整等级称号管理权限,取消了省体育局对各市体育部门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授权。等级称号的管理工作调整为按照赛事级别分级管理等;优化授予方式,取消了运动员书面申请等环节,调整为赛后公示授予等级称号。此外,等级证书改为电子证书,由体育总局统一设计、编号,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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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作者:陈素琴    编辑:刘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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