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规范恢复开放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的公告》(2022年第61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内蒙古体育场馆服务中心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4月29日起,对内蒙古体育馆恢复限流对外开放。
入馆须知
(一)进入场馆人员必须按要求出示“行程码”、“青城码”及接种疫苗凭证,并进行扫码实名登记,未出示绿色“青城码”、拒绝测量或体温≥37.3度者严禁入场。
(二)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历有接触的人员,严禁入场。
(三)14天内返呼人员,须出示返呼前后3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
(四)进入场馆人员须出示场地预约凭证,拒绝出示或未预订场地者严禁入场。
(五)进入场馆后除运动期间外需全程佩戴口罩,中途更换须将废弃口罩丢入中心指定废弃口罩回收处;排队等候及休息时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六)单时段总入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在限制开放场地数量的同时,限制每片场地的使用人数,羽毛球、网球每片场地限6人使用,乒乓球每片场地限4人使用,篮球每片限16人使用。
(七)限流开放期间暂不接待各类培训、活动性质用场,暂停晨练、洗浴及健身操课。
(八)进入场馆人员不得携带餐食及就餐,不允许收取、存放包裹及外卖,场馆工作人员随时进行防疫巡查,所有进入场馆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进入场馆人员,须按预约项目时间入场和离场。各场馆到达人数上限即停止入场。开放项目、时间、限制人数将根据相关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十)场馆各项目其他准入规则不变。
为了给广大健身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健身环境,内蒙古体育馆已做好充足的准备。
1、场馆内所有场地,公共区域都已进行全面消杀。
2、开馆前,所有服务人员都已安排核酸检测并呈阴性,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证广大健身群众安全。
3、按相关要求,已备齐消杀用品,防护用品、测温设备、废弃口罩回收垃圾箱等防控物资。
4、通过自然风和新风设备做好通风工作,重点加强场馆开放区域及公共区域的通风工作。场馆开放区域随场次安排间隔期进行消杀工作,公共区域按时进行消杀工作
内蒙古体育馆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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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