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精神病、其他心脏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参与体育运动的疾病、酗酒者、孕妇禁止入内,入场运动者自身健康安全责任自负;
2.入场人员应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禁止在场内乱涂乱面、胡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
3.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馆;严禁寻衅滋事,场内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
4.禁止穿高跟鞋、皮鞋及鞋底易掉色的运动鞋进入场地,换好的鞋物须装入鞋袋中自行保管,场地内不允许堆放鞋物;
5.禁止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任何宠物入内;
6.禁止将各种食品、口香糖、有色饮料等易污染场地物品带入场内;
7.禁止私自挪动场地运动设施,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8.入馆人员需服从体育馆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体育馆管理制度,爱护体育设施和场地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未成年人入场需有监护人陪同,安全责任自负;
10.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场馆概不负责;
11.未经允许,禁止在场内进行与该场馆无关的活动;
12.在体育馆内举办大型赛事或其它活动的单位或集体,中心场馆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填写全民健身促进中心场馆使用协议等相关协议;
13.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经场地管理员劝阻仍不改正,场地管理人员有权禁止其在场地内活动;
14.凡有大型活动暂停免费对外开放,将在场馆首页公告栏发布公告;
15.该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东乌珠穆沁旗全民健身促进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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