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题词74周年全民健身主题活动2026年鄂托克旗
“中国体育彩票杯”游泳邀请赛暨鄂托克旗第三届中小学生综合运动会
游泳比赛总规程
一、活动主题
魅力泳池、全民参与、游出快乐、绽放激情
二、主办单位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鄂托克旗体育总会
四、赛事支持
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
五、参赛单位
友邻地区及社会各界游泳爱好者,全旗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学校、各人民团体和个人。
六、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3日—15日
地点:鄂托克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七、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子青年组(18—39岁)(2项)
5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
(二)男子中老年组(40—65岁)(2项)
5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
(三)女子青年组(18—39岁)(2项)
5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
(四)女子中老年组(40—65岁)(2项)
5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
(五)学生组(共48项)
1.高中男子、女子组(各6项):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蛙泳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
2.初中男子、女子组(各6项):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蛙泳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
3.小学男子、女子甲组(各6项):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蛙泳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
4.小学男子、女子乙组(各6项):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蛙泳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
八、运动员参赛年龄
1.成人组
男子、女子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要求(18周岁—39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 31 日之间);男子、女子中老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要求(40周岁—6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 31 日之间出生)。
2.学生组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运动员按照学籍所属学段参加对应组别比赛;参赛运动员年龄要求:高中组运动员年龄为200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初中甲组运动员为八、九年级学生;初中乙组运动员为七年级学生;参加小学组别甲组运动员须是五、六年级学生;乙组运动员须是三、四年级学生;丙组运动员须是二年级学生;丁组运动员须是一年级学生。
九、参赛资格及条件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为中国公民。成人组运动员地区不限,资格不限;学生组运动员为鄂托克旗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2.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年龄分组,凭二代身份证参赛,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不宜健身的相关疾病,未满十八周岁人员,须家属陪同参赛。
3.须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项目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报到检录时交于组委会。
4.参赛人员赛前须自行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检录时必须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交于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在比赛过程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个人自行负责。
5.所有参赛人员赛前检录时必须签订免责协议书,否则不予参赛。未满 18周岁参赛运动员监护人须签署《免责协议书》,报到时提交原件。
6.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责任由所在代表单位及个人负责,并签署《免责协议书》,报到时提交原件。
十、参加办法
(一)成人组
1.参赛人数不限,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比赛。
3.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报名人数不限。
(二)学生组
1.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含队医)每组别各2人,运动员3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20人)。
2.每队每组别单项比赛限报4人,每名运动员限报同一组别2项比赛,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项目的比赛。
注:各参赛队须派各学校分管校长担任领队,比赛期间全程随队,是该队的主要责任人,同时务必选派女教练员监护照顾女运动员参赛期间生活。
十一、竞赛办法
1、成人组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参赛人员分组及道次统一由组委会电脑系统编排。
(三)成人组根据报名人数采用预赛、决赛制进行,最终名次以决赛成绩计算。
(四)报名人数不足 3人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
2、学生组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如运动员水平无法达到国家竞技比赛技术标准可执行地方标准)。
(二)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直接进行预决赛,按成绩排名。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3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四)计分办法: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人(含8队/人)减一录取,分别按9、7、6、5、4、3、2、1计分;游泳比赛团体项目3队时,奖励前两名,按9、7分计入团体总分,以此类推。
十二、赛事日程
2026年6月13日 星期六

2026年6月14日 星期日

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参赛人数在16人(含16人)以上取前8名;11人(含11人)至15人取前6名;10人(含10人)至14人取前4名;7人(含7人)至9人取前3名;4人(含4人)至6人取前2名;3人取前1名;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
2、学生组接力项目参赛队数在16队(含16队)以上取前8名;11队(含11队)至15队取前6名;10队(含10队)至14队取前4名;7队(含7队)至9队取前3名;4队(含4队)至6队取前2名;3队取前1名;不足3队取消该项目。
(二)奖励办法
1.男女青年组、男女中老年组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奖品,1至8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50元,第七名100元,第八名100元。
2.学生组个人项目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荣誉证书,4至8名颁发荣誉证书:
3.学生组接力项目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荣誉证书,4至8名颁发荣誉证书:
4.以上奖项在各单项赛事结束后颁发。
十四、裁判员与资格审查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工作人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大会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参赛的所有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并按《资格审查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五、费用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赛事组织所需竞赛费、赛事奖金、广告费用,比赛场地器材、赛事饮用水等由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三)比赛选调裁判员误工补贴费和裁判员服装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方式
1、成人组参赛队员请于2026年6月11日前按以下操作报名参赛。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赛事报名页面→点击本次比赛进行报名→微信授权登录→提交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报名成功→收到报名成功短信及开赛时间。

报名咨询:尚科宇 电话15049576665(微信同号)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兴泰大厦C838室)
2、学生组参赛队员统一由学校填写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请于2026年6月1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etkqtyj@163.com报名;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报名联系人:布日古德 电话: 13614878031(微信同号)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兴泰大厦C839室)
(二)赛事规则咨询
赛事咨询:恩克 电话: 13734872681(微信同号)
(三)各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提交意外伤害保险单和免责声明书等材料,否则不予参赛。
联系人:杜帅 电话:18204906526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

免责协议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等身体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该项比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知赛事主办方。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免责声明纯属自愿。
运动员签字:
监护人签字: 日期:
鄂托克旗第三届中小学生综合运动会游泳比赛
学生组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申诉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