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内蒙古站) 暨第十一届全区百县健身气功交流比赛
(段位积分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
锡林郭勒盟健身气功协会
二、时间地点
时 间 : 2 0 2 6 年 9 月 1 1 日 - 1 6 日
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三、竞赛项目
( 一 )集体赛
1.健身气功 · 易筋经
2.健身气功 · 五禽戏
3.健身气功 · 八段锦
4.健身气功 · 太极养生仗
5.健身气功 · 马王堆导引术
6.健身气功 · 大舞
7.健身气功 · 十二段锦
8.健身气功 · 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9.健身气功 · 气舞
(二)个人赛
1.健身气功 · 易筋经
2.健身气功 · 五禽戏
3.健身气功 · 八段锦
4.健身气功 · 太极养生杖
5.健身气功 · 马王堆导引术
6.健身气功 · 大舞
7.健身气功 · 十二段锦
8.健身气功 · 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三)高校赛(各项目各组别均设集体赛和个人赛,个人赛 按男、女分组)
1.健身气功 · 易筋经
2.健身气功 · 五禽戏
3.健身气功 ·八段锦
4.健身气功 · 马王堆导引术
5.健身气功 · 太极养生杖
6.健身气功 · 易筋经竞赛功法
7.健身气功 · 五禽戏竞赛功法
8.健身气功 · 六字诀竞赛功法
9.健身气功 · 八段锦竞赛功法
普及功法参赛项目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 的缩短版普及功法。
四、参赛办法
( 一)旗县(市,区)参赛办法
1.旗县(市,区)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支队伍。每队限报7 人,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6人,至少有一名男性队员。参赛队 员年龄20周岁至65周岁。每个盟市体育行政部门须报1名总领 队;
2.集体赛每队限报2个集体项目,其中1个项目从易筋经、 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太极养生杖、马 王堆导引术、大舞、十二段锦和导引养生功十二法中任选1种功 法。每个集体项目需6名队员同时上场比赛;
3.个人赛每队限报2人,每人限报1项。其中1个项目从易 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太极养生 杖、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十二段锦和导引养生功十二法中任选 1种功法;
4.健身气功 · 气舞项目以盟市为单位报名,每个盟市限报2 支队伍参赛;
5.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二)高校组参赛办法
1.基本条件
(1)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 在职或退休教师。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2)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3)参赛运动员须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2.分组办法
(1)学生组:参赛人员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 高职高专院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2)教工组:各高等院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3.高校参赛规格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所学校可派多支队伍 参赛。队伍名称以“学校全称+队”格式命名,例:内蒙古大学 队;如有多队,须以“学校全称+X 队(小写)”格式命名,例: “内蒙古大学1 队”“内蒙古大学2队”。
(2)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4名参赛。 参赛人员须为所在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65周岁以下的教职工。
(3)各代表队限报2项集体赛项目,其中1个项目从易筋 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马王堆导引 术、和太极养生杖中任选1种功法。集体赛上场运动员均须为4 名。个人赛项目,每队限报4项,其中2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 戏和八段锦中任选2种功法,另2个项目为马王堆导引术和太极 养生杖。每项限报1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个人赛项目。
五、竞赛办法
( 一)比赛项目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2021 年出版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 二)参赛队员上场队形为“一”字形排列;
( 三)普及功法比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缩短版无口令词伴奏音乐;
( 四)集体赛上场运动员统一着装,参赛队员服装式样和运 动鞋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
六、报名与报到
(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 日 - 8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伍由当地盟市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报名,通过蒙享动小程序进行报名,报名需上传参赛队伍报名表,并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
赛事活动规程及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报名二维码: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各盟市(高校)参赛队伍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 (具体内容见补充通知),并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
2.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项目包括但不 限于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 赛。
4.保险单:参赛队伍须购买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5.自愿参赛责任书:参赛队伍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6.承诺书:参赛人员须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带到赛区 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 四)报到时间:2026年9月11 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
1.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符合各单项比赛参赛年龄规定, 年龄计算日期截至本规程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
2.1 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代表1个参赛单位报名参赛;
3. 同项目及类似项目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
4.经查证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该运动员所在运动队 的参赛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5.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成 绩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6.未尽事宜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 玮,联系电话13704718600
技术咨询
联系人:赵智兴,联系电话17316221939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 一)根据体育总局气功中心、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印发的《办 赛指南》(气功字〔2021〕111号)规定,健身气功段位标准与赛 事级别和取得的比赛成绩关联,本次大赛按照三类比赛设立奖 项,并办理相应赛事积分。 人同时参加集体赛和个人赛,取最
好成绩作为段位评定的标准之一。
( 二)集体赛和个人赛各组别均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录 取实际单项参赛队数(人数)的20、30、50。所有奖项均采 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按照上述比例,如参赛队数(人数) 为2支(人),只录取为二等奖、三等奖;如参赛队数(人数) 为1支(人),只录取为三等奖。
(三)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电子证书,个人赛前三名颁 发奖牌,前八名颁发电子证书。
八、经费
各盟市体育部门工作人员按当地食宿标准收取食宿费用;运 动员、裁判员餐费、交通费,服装费以及比赛器材费用由派出单 位(各盟市/高校)承担,住宿费由组委会承担(举办地当地参 赛人员不安排住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第十一届百县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竞赛 组织委员会确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