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参加单位:
全旗各中小学校
竞赛时间和地点:
小学组:
时 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
地 点:旗蒙校、保康三中、宝龙山三小、舍伯吐中心校
中学组:
时 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
地 点:旗蒙中、保康三中
比赛组别:
高中男子组 高中女子组
初中男子组 初中女子组
小学男子组 小学女子组
参赛办法:
(一)高中组每队可报运动员20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二)初中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三)小学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6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
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年龄:依据自治区中体协运动员注册年龄规定:
高中组: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初中组: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小学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本地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科左中旗户籍)。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镇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医院)检查,证明适合参加所报项目,身体健康合格,且持有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者,方可参加比赛。
竞赛办法及规则: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二)小学组采用8人制,初中、高中采用11人制。
(三)比赛时间:
1.高中男子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初中组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小学组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四)比赛用球
小学组采用4号足球,初中、高中采用5号足球;
(五)比赛鞋
小学组为帆布面胶鞋或小碎胶钉足球鞋;
初中组和高中组为帆布面胶鞋、小碎胶钉足球鞋或胶钉皮面足球鞋;
(六)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填写上场运动员名单并提交第四官员,每场比赛前,高中组每队可填报首发上场运动员11人和替补运动员7人,比赛允许替换5名运动员;初中组每队可填报首发上场运动员11人和替补运动员7人,比赛允许替换7名运动员;小学组每队可填报首发上场运动员8人和替补运动员8人,不限制换人名额;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一经替换出场在本场比赛中不得复入;
(七)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在联赛期间有效,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轮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做累计;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直接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队旗、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短裤颜色的主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和相关护具,参赛球队服装全队必须统一,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记分办法: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1分,弃权得0分。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按比赛积分排列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足球联赛规则决定名次;第二阶段每赛区取一名进行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十一)比赛场地:室外人工草坪;
比赛弃权、罢赛及其处理: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于比赛弃权、罢赛:
1、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未获得批准,未参加完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
3、拒绝按照要求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比赛中一方球队上场队员不足规定人数。
(二)对弃权、罢赛的处理:
1、弃权方判0:3负,如果实际比赛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球,则按当时比分计算;
2、双方比赛弃权,均记0分;
3、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4、由联赛组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