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
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机关工会,各直属工会:
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工作安排,经征求有关单位建议,将原定6月份举办的区直机关篮球赛调整为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领队会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3:00
领队会地点:自治区体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比赛时间:2025年7月9日至11日
比赛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卓越体育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二、比赛项目
气排球混合组
三、参赛单位及人员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的区直机关单位自愿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借用外单位人员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四、报名及报到
1.报名时间:截止日期7月5日
2.报名方式:“蒙享动”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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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队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蒙享动”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扫描“蒙享动”小程序二维码—点击赛事活动—找到该项目比赛—根据提示进行线上报名),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盖章版《报名表》扫描件和《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扫描件,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请各单位领队扫码加入区直机关干部职工气排球比赛联络群(见附件2)。
3.报到:报到时各参赛队伍全体人员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4),出示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联系人:刘岳 0471-4862713
自治区体育总会联系人:王海 0471-6396071
附件:
1.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气排球比赛联络群
3.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4.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
2025年6 月27日
附件1
202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
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气排球混合组(三男两女,场上至少有2名女队员)
二、参赛单位及报名资格
1、每个参赛单位最多报2支队伍,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联络员1人、运动员至少5人(备注1队、2队)。领队、教练员符合运动员资格均可兼运动员上场比赛,但个人不得重复报队(同一个人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队伍均视同报名无效)。
2、运动员资格:
(1)工会组织关系隶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的区直机关单位和中央和国家驻区单位均可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借用外单位人员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2)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
(3)现役排球专业运动员或在校学生均不得参赛;
(4)严格资格审查。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必须按照所在工作单位的性质进行报名,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22-2025)。
2、比赛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每局21分,比分为20:20时,直至一方参赛队胜2分为胜该局;第三局15分,比分为14:14时,直至一方参赛队胜2分为胜该局。
3、比赛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决出前8名。
4、比赛场地:6米×12米标准场地。
5、比赛网高:混合赛制,网高2.00米。
6、比赛用球:宇生富6001型。
7、成绩计算方法:
(1)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2)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两队C值仍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排名列前。如两队Z值相等,则抽签确定名次。
8、比赛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颜色款式一致)。
9、队员上衣前后须有明显的号码,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10、队长上衣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明显标志。
11、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胶鞋底。
12、不允许佩带任何易造成伤害的饰物。
13、比赛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并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的判决,不允许争辩。领队、教练员和队长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赛风赛纪负责,如有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不给予本次比赛提供的任何奖励。
四、安全保障
1、赛会提供现场医疗保障:医护人员会在比赛现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处理运动员在比赛中的挫伤、抽筋等突发状况。
2、在赛事期间,工作人员会提前谋划、科学布置,部署场地及相关人员出入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广泛动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各单位高度重视运动员管理工作,要遵守竞赛规程、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文明参赛。比赛期间如发生争议,需按规定渠道反映和解决,领队(教练)要积极做好本单位队员的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3、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应充分考虑参赛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适宜参加气排球比赛。如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因自身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参赛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承担。
4、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单位把关,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为前三名获得队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四至六名的队伍颁发奖杯、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评选比例为5:1),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牌匾(评选比例为5:1)。
3、每个参赛单位推选一名优秀运动员报送组委会,由组委统一颁发证书。
七、竞赛费用
1、人身意外保险、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2、其他竞赛所有费用由主办单位等承担。
八、技术官员
赛事监督、栽判长和裁判员等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九、其他
1、各代表队如需提起申诉,必须以代表队名义向赛事监督提交书面申请,比赛期间如有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所有参赛人员风险自担。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
气排球比赛联络群

附件3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