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我要上全运”第十五届
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网球项目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17日(其中13日报到、17日离会)
地点: 赤峰市
二、参赛单位
各盟市、行业体协
三、竞赛项目及年龄
(一)青年男子单打(1990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二)青年女子单打(1990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三)中青年男子双打(198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四)中青年女子双打(198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五)中年男子单打(1965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
(六)中年女子单打(1965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
四、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3.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行业体协参赛。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体协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颁布之日(2023年8月29日)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4)网球专业运动员及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网球运动员和软式网球运动员)不得参赛。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等职业赛事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赛事(青少年U18以下除外)的运动员。
(二)资格审查
1.各参赛单位每个组别只能派一支代表队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赛。
3.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4.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取消运动员所代表的参赛单位参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5.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派一支代表队参赛,各项目最多可报2人/对。
(二)每人限报一项,不可兼项。
(三)每个代表队可以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近半年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含心电图),将原件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保额至少40万元),将副本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需提前签署“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和“自愿参赛责任书”将原件带到赛区备查。
(七)报名不足6个单位,将取消本项目比赛,各小项报名不足6人(队),将取消本小项比赛。
六、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1.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视参赛人数确定组数,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制。
2.根据各组报名人/对数确定分组及二阶段对阵方案。
3.比赛采用一盘平局决胜无占先制。
4.若出现极端天气、场地限制。由裁判长根据比赛进程提出缩短赛制方案,经竞赛委员会讨论通过,改为单淘汰、短盘或抢十赛制。
5.小组赛名次确定
按获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场数相等,则按相互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对/人或三对/人以上获胜场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人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人获胜局数百分比。
(4)如若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获胜盘(局)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X100
6.种子设定:本次比赛不设种子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各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为获得前3名颁发奖牌,参赛队不足8支队伍,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确定录取名次。
八、技术官员和仲裁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
(二)报名二维码:
(三)报名方式:各参赛队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包括:报项信息、参赛单位盖章报名表扫描件、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运动员资格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扫码下载报名表
报名业务咨询
联系人:伟乐斯
联系电话:15248134874
报名技术咨询
联系人:赵智兴
联系电话:17316221939
(四)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
十、申诉和纪律
(一)如果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质疑,可于正式比赛开始前,向赛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正式比赛期间,不再受理任何申诉。
(三)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罢赛、打架斗殴、无理取闹、使用违禁药物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会纪律的行为,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