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我要上全运”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乒乓球项目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3-17日(其中13日报到、17日离会)
地点: 兴安盟
二、参赛单位
各盟市、行业体协
三、竞赛项目及年龄
(一)团体
1.男子团体赛(混合年龄组)
由40-49岁组单打、50-59岁组单打、60-69岁组单打、70岁及以上组单打、45岁以上老将组双打共5个组别组成。
2.女子团体赛(混合年龄组)
由40-49岁组单打、50-59岁组单打、60-69岁组单打、70岁及以上组单打、45岁以上老将组双打共5个组别组成。
(二)单打
1.男子单打25-39岁组
2.男子单打40-49岁组
3.男子单打50-59岁组
4.男子单打60-69岁组
5.女子单打25-39岁组
6.女子单打40-49岁组
7.女子单打50-59岁组
8.女子单打60-69岁组
(三)年龄设置
1.老将组为198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25-39岁组为1986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3.40-49岁组为1976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间出生;
4.50-59岁组为196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间出生;
5.60-69岁组为1956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间出生;
6.70岁及以上组为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行业体协参赛。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体协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颁布之日(2023 年 8 月 29 日)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3.符合以上两条且符合45岁以上年龄条件的任何人员(含退役专业运动员)均可代表各自参赛单位参加老将组双打比赛。
4.有下列专业运动员经历之一者,不得参加非老将组比赛:
(1)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的乒乓球运动员;
(3)参加过全国计划内16岁及以上组乒乓球比赛;
(4)在国际乒联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5)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等授权或主办的乒乓球职业赛事的运动员。
(二)资格审查
1.各参赛单位每个组别只能派一支代表队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赛。
3.单打项目不允许运动员跨年龄组参赛。
4.各单项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5.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取消运动员所代表的参赛单位参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6.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派一支代表队参赛,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支代表队男子、女子团体比赛可各报1队参加。
团体项目各年龄段单打可各报1名运动员,单打项目每个组别报1名运动员参加。
团体比赛中,允许非老将组运动员在本年龄组或小年龄组的场次中出场。
所有报名成功参加团体项目非老将组的人员(70岁及以上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单打。
单打项目不允许运动员跨年龄组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近半年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含心电图),将原件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保额至少40万元),将副本带到赛区备查,如缺失不得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需提前签署“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和“自愿参赛责任书”将原件带到赛区备查。
(五)报名不足6个单位,将取消本项目比赛,各小项报名不足6人(队),将取消本小项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设单打和团体两项比赛
(1)单打比赛
a.采用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取各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名。
b.分组循环赛阶段执行每局11分,3局2胜制,淘汰赛和附加赛阶段执行每局11分,5局3胜制。
(2)团体比赛
a.采用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名。
b.所有比赛均执行11分,3局2胜制。
(3)团体赛比赛办法
a.团体赛采用五五对抗制(4个年龄段单打和老将组双打);分组循环赛阶段打满五场,淘汰赛和附加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两个阶段中每一场的出场顺序均由该场团体赛前抽签决定。
b.分组循环赛阶段每一场团体赛的记分均采用4-2-1-0的方式,即获胜方得4分,负方比分若2:3得2分,若1:4得1分,若0:5或弃权得0分。
c.分组循环赛中按照积分排定名次,如积分相同,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比赛采用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取各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名。比赛执行每局11分,5局3胜制;70岁以上组执行3局2胜制。
(三)比赛服装主题颜色不能为白色,双打比赛服装必须统一。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录取前8名,为获得前3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4至8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参赛队不足8支队伍,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确定录取名次。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乒乓球项目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
(二)报名二维码:
(三)报名方式:各参赛队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包括:报项信息、参赛单位盖章报名表扫描件、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运动员资格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扫码下载报名表
报名业务咨询
联系人:伟乐斯
联系电话:15248134874
报名技术咨询
联系人:赵智兴
联系电话:17316221939
(四)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