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定向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内蒙古路跑协会
内蒙古沐子定向俱乐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7日至10日(7日报到,10日离会)
地点: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
三 、竞赛项目
(一)定向:男、女组短距离
(二)定向:男、女组中距离
(三)测向:男、女短3.5MHz 个人计时赛
(四)测向:男、女短144MHz 个人计时赛
(五)测向:男、女3.5MHz 波段标准距离测向个人赛
(六)测向:男、女144MHz 波段标准距离测向个人赛
四、参加办法
比赛设盟市组和区直组。以盟市和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 赛单位限报1支队伍。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定向和测向各10 人(男、女运动员各5名),运动员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参赛队员可兼领队及教练。
五、竞赛办法
(一)定向竞赛办法
1.执行由中国无线电和定向协会颁布的最新版《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
2.各组别参赛运动员按照电脑随机编排的出发顺序,在各组 别通道中按照1分钟1批次出发,在起点处拿地图打起点卡出发 并开始记录时间,运动员按照顺序依次到访地图中标定的点位 打卡,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所有打卡返回终点并截止计时,时间越少成绩越好;
3.参加赛事组委会安排的赛前技术交流;
4.关门时间为90分钟;
5.所有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必须全程佩戴号码布;
6.各参赛队员配一枚指卡,参赛队员须按地图上标示的规定顺序找点,顺序颠倒、少点,成绩按照无效;
7.运动员必须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检录、出发、比赛、返回终点、录取成绩、交还指卡;
8.打卡流程:清除站—起点—分站—终点—主站;
9.选拔赛使用国际指定电子定向设备,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10.打起点卡开始记时,按照路线顺序打卡,错打或漏打成绩无效,返回终点必须打终点卡截至记时;
11.如果在场地中发现漏打或错打及时补正成绩有效;
12.打终点卡后不可再进入场地打卡(指卡失去打卡功能);
13.在成绩有效的情况下,用时越少排名越高;
14.处罚规定
①参赛队伍在活动中只能跑步或徒步行进。凡使用任何交通工具者,比赛成绩无效;
②参赛队员须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及比赛规则,如有违反,取消比赛成绩;
③参赛队员在出发前因故退赛的,应向起点裁判员说明, 及时把指卡送到终点裁判长处。参赛队员迟到,该组参赛队员所在组次的已进入出发区时,该组参赛队员以最后轮次出发;
④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若遇检查点无法电子打卡,请使用机械打卡器,如没打则判定漏打点;
⑤参赛队员在比赛途中因故不能继续完成比赛,按退赛处 理,退赛后应尽快向终点裁判员报告。因故不能参加比赛应及时把指卡送到终点裁判长处;
⑥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和景区各方面规定, 扰乱或损害了赛场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造成后果或经济损失由本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组委会处理。
(二)无线电测向竞赛办法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审定《2020年竞赛规则》办法执行;
2.短距离3.5MHz、144MHz 个人计时赛竞赛办法:
①男子组6个台+MO 台,女子组5个台+MO 台,按指定台号和规定台序寻找隐蔽电台;
②按顺序找台成绩评定,错误找台,取最高值(如:应4235,错4253为错1台);
③找台顺序中错找假台,按扣前不扣后的原则,运动员在 找到假台前找到过一个真台时,要扣除假台和前一个真台;如果运动员在找到假台前没有找到真台时,则只扣除假台;
④发现错找电台,在规定时间内允许重找,按照修正后台序计算成绩;
3.标准距离测向个人赛:
①女子组4个台+ MO 台,男子组5个台+ MO 台;
②找台顺序运动员自己确定;
③成绩评定:在规定时间内,找有效台多者(先考虑)和测向时间(后考虑)评定;
4.器材
①信号源、监听机、对讲机等器材由承办单位负责提供;
②短距离隐蔽电台使用小功率信号源,并设有形状为三梭体(每面尺寸为5*5Cm) 的小型点标;
③标准距离隐蔽电台使用长距离信号源等竞赛器材。
六 、运动员资格与审查、录取名次及奖励按《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执行。
七、报名与报到
(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12日
( 二)报名二维码:

“蒙享动”小程序
(三)各参赛队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蒙享 动”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扫描“蒙享动”小程序二维码—点击赛事活动—找到该项目比赛—根据提示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信息包括:1.报项信息、2.所在盟市体育行政部门或工 作单位盖章报名表扫描件、3.运动员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 户籍证明扫描件、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参赛健康证明、5. 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含往返路途)、6.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声明书》。
( 四)报到时间:2024年8月7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报名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师、刘宇星
联系电话:15248157628、18204711055
报名技术咨询
联系人:赵智兴
联系电话:17316221939
八、经费
参赛人员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盟市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举办地当地参赛人员不安排住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区直组食宿费自理,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第十五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组织委员会确定。
十 、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自愿参赛责任书
1.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良好; 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 心肌炎、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 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 以正常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比赛。
2.本人充分了解比赛期间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本人愿意遵守比赛的所有规则和规定;如果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比赛。
4.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迫究所有非组委会过失导致的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5.本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和送医治疗,急救和治疗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6.本人遵守反兴奋剂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兴奋剂检查绝不购买、携带、使用违禁药品和营养品。
7.本人同意由主办方以全部或部分形式,通过电视、电台、 报纸、新媒体等媒介使用本人的姓名、影像、声音等内容,并将不做任何追讨及赔偿。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领队兼教练:
运动员: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