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山地男子精英组
1、录取办法:不足50人取消或者合组比赛。录取比例为20%。
2、奖励办法:第一名1万元,第二名7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第十名800元,第十一名-第二十名600元。(二)山地男子大众青年组
1、录取办法:不足50人的,取消或者合组比赛;录取比例为30%。
2、奖励办法: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第十名800元,第十一名-第二十名500元,第二十一名-第三十名300元。
(三)山地男子大众中年组
1、录取办法:同男子青年组
2、奖励办法:同男子青年组
(四)山地女子大众组
1、录取办法:不足30人的,取消或者合组比赛;录取比例为30%。
2、奖励办法: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第十名600元,第十一名-第二十四名400元。
备注:1、以上奖金含税。
3、按照规定,获奖运动员奖金交纳税金税率为20%,由协办方统一代扣代缴。
(五)比赛设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若干。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到达终点的参赛选手获得本次比赛纪念奖牌。
1、比赛路线:
起点:石拐喜桂图新区出发
终点:五当召山门
起点-康庄大道与广场东口交叉处-康庄大道-与一级公路交叉路口-收费站-石拐大桥-缸房地大桥-五当召二级公路-五当召山门(终点)
2、骑游体验路线:
起点:中心广场西口
终点:中心广场西口
中心广场西口-德恒路-康宁路-紫薇大街-吉忽伦图大街-康庄大道-巴达嘎尔大街-德恒路-中心广场西口
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9月14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www.nmgsports.gov.cn),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上传至sgzxcbs@163.com邮箱。
2、现场报名:报名赛手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填好的报名表,到昆区自行车运动协会报名。
地 址:高新区稀土大街曹钦小区北门7号底店昆区自行 车运动协会(幸福南路与稀土大街交叉口向西约200米路南)
报名时间:早上 8:30-下午18:00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永柱 13947238399
张向春 15947236186
郝凤清 18686156899
(三)报名说明:
1、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者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2、保险、午餐等费用100元,保险办理由组委会统一代办,最高保额为50万元;赛事保证金(含芯片押金)200元(按时报到并参加比赛、遵守比赛纪律、赛后交还计时芯片的退还赛事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合计300元。
3、保证金、保险等费用要(要注明个人姓名、联系电话)汇入指定账号,并将汇款收据注明姓名以照片形式发送邮箱sgzxcbs@163.com,组委会以收到保证金、保险等费用为依据确认报名资格。
开户行:包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都仑支行
账 号:0808 5012 2000 0000 0037 61
户 名: 包头市昆区自行车运动协会
邮 箱:sgzxcbs@163.com
4、本次比赛住宿可由大赛组委会协助联系住宿宾馆,指定宾馆为喜桂图新区招待所。
5、报名成功的选手,请加入内蒙古赛事咨询微信群进行咨询(微信群号18847156983),组委会将及时在微信群中公布各类参赛提示和赛事信息。
十一、报到及资格
(一)资格审查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赛:
1、参赛人员必须保证无有可能危及本人和其他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健康问题。报到时或赛前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或同等级别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2017年9月17日以后的体检表,不适宜参加本场比赛的以及未做体检,不得参赛。体检主项是心电图、血压等常规项目。
2、报到当天参赛选手必须携带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无上述证件一律不能参加比赛。
(二)报到时间及要求
1、所有报名选手于9月22日(周五)8:00-18:00到石拐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118会议室报到。地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可乘7路、37路、61路到喜桂图新区下车。
2、参赛者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原件,报到时将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体检表上交大会组委会,现场签署《责任承担书》,领取《赛事指南》、比赛号码布、参赛车辆号码牌等。比赛号码布及参赛车辆号码牌是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唯一识别代码,禁止外借、裁剪、涂改等,注意保存,遗失不补,如因此导致不能参加比赛,责任自负。
3、报到当天所有参赛选手适应场地。
竞赛纪律
(一)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具有潜在风险的体育活动,可能会导致人身财产损害。所有参赛人员须保证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由此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等与组委会、主承办方等相关机构、组织、个人无关,完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在现场签订安全责任承担书后方可参加比赛。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听从指挥,按时参加报到、比赛等。
(三)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骑行路线行驶,一经发现参赛选手有换人、换车、搭车、抄近道、机动车牵引等违反竞赛规则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选手比赛成绩,同时将实名曝光,两年内禁止参加比赛。
(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终点前三百米内不允许曲线骑行;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该行为采取警告、罚款、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肇事者承担。
(五)不论任何原因,如果车手离开了指定路线,该车手必须从下道处的同一地点返回其行路线。
(六)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芯片计时设备,检录通过后,为参赛选手发放电子芯片装置,赛后芯片完好交回,退还押金,有损坏或者丢失的,押金不退。押金同时为参赛保证金,抵达赛场且未发生违反赛事规程、纪律的,予以退还,未抵达或者违反相关竞赛规定等的,予以扣除。
(七)在比赛期间, 车手不得出现无礼、辱骂及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不得影响裁判执裁,否则予以判罚。
(八)所有参赛人员依据本规程参加比赛,表明尊重本赛事规程,服从管理。
十三、裁判长、主要仲裁由主办单位指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承办单位商定。
十四、其他
(一)如遇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至使比赛不能举行,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延期举行、取消比赛等措施。
(二)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遵守竞赛道德。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及裁判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分组、发车顺序与时间等进行相应更改。
(三)赛前一天,召开技术会。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