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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羽毛球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羽毛球项目选拔赛

比赛开始时间:2023年04月08日 08:00

比赛结束时间:2023年04月09日 18: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体育馆 兴安盟老年文体馆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00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8:00

赛事项目:羽毛球
主办方: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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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兴安盟体育中心 兴安盟会林体育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广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羽毛球运动在兴安盟各旗县市广泛发展,同时鼓励体育运动爱好者积极参与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赛事,为我盟选拔优秀的高水平羽毛球运动员提供重要参考,本次赛事将于4月8日-9日在兴安盟体育馆举办,为赛事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兴安盟体育中心

兴安盟会林体育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

2023年4月8日—9日

四、比赛地点

兴安盟体育馆

兴安盟老年文体馆

五、参赛范围

全盟羽毛球协会、俱乐部、培训基地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全盟羽毛球爱好者

六、比赛项目

青年选拔组(26-40岁):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中年选拔组(41-56岁):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群众青年组(26-40岁):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群众中年组(41-56岁):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七、参赛条件

(一)年龄要求

青年选拔组和群众青年组运动员年龄在26至40岁(1983

年1月1日- 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中年选拔组和群众中年组运动员年龄在41至56岁(1967

年1月1日-1982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份要求

本人户籍所在地在兴安盟(户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外地户口需提供本人居住证或社保连续缴纳记录(连续缴纳满 1 年)。参赛队员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赛;

(三)参赛队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署免责

协议书后,方可比赛;

(四)退役3 年内的专业运动员不允许参加选拔赛。

八、奖励办法

(一)每个单项取前四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选拔组单项第一名代表兴安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组羽毛球项目比赛(若有其他因素无法参赛,按名次顺延)。

九、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十、申诉和纪律

(一)如果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裁判员的判罚有质疑,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者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并附相关证据;

(二)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罢赛、打架斗殴、无理取闹、使用违禁药物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会纪律的行为,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比赛办法

(一)根据各组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每个组别的比赛方法;

(二)所有项目比赛不允许兼项;

(三)单项赛采取每场三局两胜制,先胜两局者胜本场;

(四)医疗处理、弃权和罢赛等按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五)小于等于12对运动员时,首轮小组单循环赛(每组3对),小组第一名晋级淘汰赛;

(六)大于12对运动员时,首轮开始抽签淘汰赛(遇单数轮空晋级)。

十二、报名报道

(一)开幕式前(比赛首日早7-8点),参赛队员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到现场进行抽签和签署免责协议。

(二)参赛队员报名表于4月4日前发送到:25420968@qq.com邮箱,过期不接收报名。联系方式,加入赛事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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