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百县万人
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体育发展基金会
内蒙古乒乓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
承办地乒协及体育相关单位
四、比赛时间
东、西部赛区:2020年10月-11月中旬
东部赛区: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
西部赛区: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
总决赛:2020年11月下旬
五、比赛地点
东、西部赛区:乌兰浩特市、包头市
总决赛: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张 毅
电 话:13804713111
邮 箱:44715859@qq.com
六、竞赛项目
甲、乙组团体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户籍。
(二)各盟市举办选拔赛,通过选拔的运动员可代表本盟市参加东、西部赛区比赛,参赛选手年龄须介于18-70周岁。
(三)现役专业队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
(五)团体比赛中允许运动员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比赛。
(六)甲、乙组每个参赛队均可报领队1名(可兼运动员),运动员3名,男女不限。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团体参加比赛。各盟市甲、乙组可各报二个参赛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可各报一个参赛队。
(七)甲组每个参赛队由1名55-70周岁干部职工,1名40-70周岁乒乓球爱好者,1名18-70周岁乒乓球爱好者(以下简称“自由人”)组成。乙组运动员由18-70周岁的乒乓球爱好者组成。
(八)甲组比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场40-70周岁乒乓球爱好者单打比赛,第二场双打比赛(55-70周岁干部职工和自由人),第三场双打比赛(40-70周岁乒乓球爱好者和自由人),第四场55-70周岁干部职工单打比赛,第五场自由人单打比赛。
(九)乙组比赛采用奥运会赛制。
第一场A对X,
第二场B对Y,
第三场A(B)/C对X(Y)/Z,
第四场B(A)对Z,
第五场C对Y(X)
(十)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十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旗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比赛。
(十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不办理,出现意外伤害由参赛单位及本人负责。球队报名时必须提交由球员本人签署的赛事期间自愿参赛承诺书以及防疫、鼠疫承诺书。报到及比赛期间进行防疫、鼠疫健康码检查(健康码均需提供5天以内的)。
(十三)各参赛队的住宿(本地参赛运动员除外)、交通(只限火车票)由大会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电脑抽签。
(二)比赛采用11分制,甲、乙组均采用五场三胜(五局三胜)制。
(三)比赛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第二阶段根据比赛情况决定比赛办法。
(四)比赛使用40+白色三星乒乓球。
九、资格审查
(一)比赛设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按竞赛规程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二)对于违反规定、违反赛会纪律的代表队或个人视情节给以取消获奖资格、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的处罚。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东、西部赛区甲、乙组均录取前八名。
十一、总决赛资格
(一)东、西部赛区甲、乙组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二)参加总决赛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代表本代表队参加东、西部赛区并取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允许替换或增补运动员。
十二、报名与报到
详见东、西部赛区补充通知(东、西部赛区的补充通知于赛前7天下发)。
十三、裁判员及仲裁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东、西部赛区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总决赛裁
判长和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东、西部赛区赛制按照总规程执行。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