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宁广场·中国劲酒”内蒙古羽毛球
混合团体城市精英赛(包头站)竞赛规则
一、 支持指导单位
内蒙古体育总会
内蒙古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二、 主办单位
包头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内蒙古体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年10月24日--25日 包头·苏宁广场
四、 冠名赞助单位
包头苏宁广场
中国劲酒
五、 参赛单位
包头地区及周边羽毛球俱乐部,爱好者。
六、 竞赛项目及参赛条件
混合团体赛(男双、女双、90+男双)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比赛限报24支球队
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须户籍须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或长期在内蒙古工作居住,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居住证明报名参赛。
2.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出具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且体温无异常,赛前14天无中高风险疫情区旅居史或境外回国记录的人员方可参赛。
3.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亡事故,责任自负。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队参加比赛,不得兼项。
5.本赛事为业余邀请赛,谢绝中国羽协注册选手、市以上专业队训练的专业选手、业余体校专项训练的选手、曾(现)为各高校代表队球员及其他被组委会认为有碍比赛的人员报名参赛。在现有条件下无法核实参赛运动员是否为专业运动员时,最终资格认定由组办方确定,不认可此条款者请勿报名。
6.组委会根据以上规则将对参赛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如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发生疑问,大赛组委会有权劝其退出比赛,并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概不退还报名费。
七、 竞赛方法
混合团体
1.采用《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进行比赛。发球采用替换规则,不执行固定高度。
2.比赛原则上采取二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的比赛办法进行,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的比赛办法进行比赛。
3.出场顺序:男双、女双、90男双,运动员上场前向检录裁判员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便裁判员确认。
4.二队之间每相遇一次称为一次比赛,每次比赛采取三场二胜制;每项目为一场比赛,每场比赛采取一局一胜制。
5.第一阶段小组赛每场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31分一局的比赛办法,31分封顶,16分技术暂停交换场地,休息1分钟。
第一阶段小组赛打满3场。获得2场比赛胜利的球队胜出,称为胜一次。
5.名次计算
1)小组赛循环赛按胜次多少确定名次,胜次多者排名靠前。
1)、如两队胜次相同,两队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2)、如出现多队胜负相同,则先算全部小组赛的净胜场,净胜场相同,则计算全部小组赛的净胜分,净胜分多者排名在前。若依旧相同,抽签决定。
3)、无论任何一个计算层级出现只有两队的情况,则不再继续计算,按1)处理。
6.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每球得分制31分一局的比赛办法,31分封顶,16分技术暂停交换场地,休息1分钟,第二阶段比赛一次比赛先胜二场者即胜本次。见二即收。
7.比赛前20分钟双方提交出场名单,提交名单后,不得更改。
八、 赛事细则
1.每场比赛运动员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第一场比赛后,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采用跟随上场制。以裁判员计时为准。团队赛如全队弃权,该队与其他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
2.在比赛中运动员如突发伤病,允许一次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超过5分钟还不能正常参加比赛的,则作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已得比分有效。
3. 事实参与比赛:
参赛选手必须事实参与比赛,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临场裁判员可在征求裁判长的同意后,宣布取消该方运动员该场比赛资格;
(1)、运动员因伤病等无法站立,从而无法进行正常比赛的情况;
(2)、运动员站立在场上,但明显不参与比赛,且裁判口头警告过1次的情况。
4.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领队、教练员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运动员或球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九、 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报名少于12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报名12-18队,录取前四名
报名18-24队,录取前六名
奖励方法
第一名:奖金1500元+500ml毛铺黑桥酒1提/人;
第二名:奖金1000元+500ml金标劲酒1提/人;
第三名:奖金500元+500ml金标劲酒1提/人;
第四-六名:600ml中国劲酒礼盒1提/人;
报名比赛参赛队每队获赠劲牌劲头足白酒一件(6瓶)。
所有参与本次活动者都可在现场按市场价8折采购劲牌系列产品。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裁判长、竞赛监督由组办方选派。
十一、申诉和纪律
1. 如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质疑,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
2. 如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向赛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3. 申诉者必须于正式比赛开始前或比赛全部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并附相关证据。
4. 申诉需交纳申诉费 1000元。申诉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正式比赛期间,不再受理任何申诉。申诉处理只针对被申诉人(队/对)进行处罚,不对已经既定的比赛结果做出改变。
5. 资格做假被查实,取消全队参赛资格,成绩取消(所有比赛每局按0分计),所获名次和奖品全部追回,大会通报,并不得参加以后的相关比赛。
7. 组委会是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最终确认者。
十二、报名
各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到指定报名邮箱,并且打印免责声明,并经全体队员签字后,于比赛报到时交回赛事组委会,未交回免责声明将无法上场参赛。报名截止10月18日下午17点。每队限报6-8人,且不少于2名女队员。
报名电话:13347181791 徐一鸣
报名邮箱:9163198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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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报名通道
十三、所有报名单位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队会只进行各项目抽签,不接受名单修改。
十四、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组委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