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喜庆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全区网球公开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分站赛:阿拉善盟 7月27--28日
总决赛:呼和浩特
比赛时间: 8月24--25日(成人组)
8月26--27日(青少年组)
比赛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馆)
比赛项目
(一)青少年组
1.12岁以下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13--15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3.16--18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成人组
1.19--39岁组: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
2.40--49岁组: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
3.50岁以上组: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
比赛用球
邓禄普D601204
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资格
1.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公民;
2.运动员在获得晋级总决赛资格前,可以参加各分站赛;
3.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各组别年龄界定
12岁以下组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3--15岁组为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16--18岁组为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19--39岁组为198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40--49岁组为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岁以上组为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审查
1.运动员凭户口薄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因户籍、年龄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2.在分站赛获得晋级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将不能参加剩余分站赛的比赛。
3.各组别运动员不得兼项。
4.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网球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如有举报,经组委会核实确认后,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设定竞赛方案:
1.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交叉淘汰赛。
2.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同名次赛。
3.单局淘汰制。
(三)每场比赛采用一盘平局决胜制,即局比分6比6时抢7 决胜(如遇特殊情况,由裁判长提出建议方案报组委会决定,组委会有权更改赛制)。
(四)循环赛的名次按各对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对或三对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1.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百分比;
2.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对获胜盘数百分比;
3.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对获胜局数百分比;
4.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对获胜分数百分比;获胜场(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x100%5.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五)抽签与分组:根据分站赛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以及第二阶段对阵情况。
(六)弃权:在一场比赛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七)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八)参赛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参赛运动员应服从执行
录取名次
(一)各分站赛及总决赛各项目组录取名次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3人(对),取消该组别比赛。
2.报名人数为3人(对),录取第一名。
3.报名人数4--5人(对),录取前二名。
4.报名人数6--7人(对),录取前三名。
5.报名人数8--10人(对),录取前四名。
6.报名人数11人(对)及以上,录取前八名。
(二)参加总决赛各项目组别人员的资格
1.各分站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名次的前4名(对)获得参加总决赛对应项目组别比赛资格。
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8人(对)的组别,按录取名次进入总决赛。
3.总决赛录取名次与分站赛相同。
(三)每站分站赛结束后次日通过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分站赛赛事微信群向社会公布竞赛成绩和进入总决赛运动员名单。
奖励
分站赛:根据竞赛规程获得录取名次的发放证书和纪念品。
总决赛:根据竞赛规程获得录取名次的发放证书和奖品或奖金。
相关事宜
(一)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出于公益和赛事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集体或个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二)各分站赛差旅费和食宿费由运动员承担,比赛所需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总决赛交通费由运动员承担,食宿费和比赛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呼和浩特市居住的运动员不提供住宿)。
(三)各盟市分站赛承办地可选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运动员参加总决赛,并做好相关工作事宜。工作人员食宿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差旅费自行承担。
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由公开赛组委会选派。
(二)副裁判长和裁判员原则上由分站赛承办单位确定。
仲裁委员会
(一)分站赛、总决赛均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对运动员资格、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赛后15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诉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据。申请申诉需交纳500元申诉费,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申诉成功,退还申诉费;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不予退还。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
(一)参加各分站赛的运动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
1.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nmgesports.com在赛事活动栏目中进行在线报名。
2.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蒙享动”APP,在“赛事·活动”栏目中在线报名。
3.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报名。
赛事报名通道
(二)获得参加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网球公开赛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可在2019年7月24日后(通辽站获得参加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网球公开赛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在2019年8月12日后),通过以上三种报名方式报名参加总决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报名截止后,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但未报名的运动员自动失去该资格。
(三)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郭嘉贺 15149007644 施祖慰 18698401288
咨询电话:0471—6514485
相关事宜
(一)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出于公益和赛事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集体或个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二)各分站赛差旅费和食宿费由运动员承担,比赛所需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总决赛交通费由运动员承担,食宿费和比赛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呼和浩特市居住的运动员不提供住宿)。
(三)各盟市分站赛承办地可选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运动员参加总决赛,并做好相关工作事宜。工作人员食宿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差旅费自行承担。
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由公开赛组委会选派;
(二)副裁判长和裁判员原则上由分站赛承办单位确定。
仲裁委员会
(一)分站赛、总决赛均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对运动员资格、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赛后15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诉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据。申请申诉需交纳500元申诉费,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申诉成功,退还申诉费;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不予退还。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