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负责人 曹彧
负责人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课题组成员:史康成 马艺华 王静 窦雨佳 王崇理 赵艳霞 马法超
一、课题研究目的、背景、研究对象、方法等基本情况
(一)课题研究目的
运动员是我国竞技体育的主体,在役期间承担大量地训练比赛任务,为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运动员退役再就业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已经阻碍了我国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体育强国目标的实现。本研究将对我国运动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进行梳理,并就有关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国运动员再就业提供政策及法规上的依据。
(二)研究背景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运动员的就业问题,尤其是北京奥运会后,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多次组织召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会议,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
(三)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与运动员就业相关政策法规为研究对象,围绕相关政策法规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科学而全面系统的法学研究。
(四)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和专家访谈法。
二、课题研究的正文及主要内容
(一)国家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
在对运动员就业政策背景做简要介绍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现行有效的国家层面的政策与法规。
(二)有关部委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
作为政府主管全国体育工作的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在实施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为保证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体育总局颁布了一些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来与之配套。其他相关部委也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共同保证运动员就业权利的顺利实现。本论文对有关部委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展开研究,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
(三) 省市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
运动员是来自各个具体地域的运动员,绝大部分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工作需要地方政府来帮助解决。可以说运动员就业权利的实现,除去自身能力和素质外,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地方政府的就业措施。本文遴选几个具有典型性的省市来谈他们制定的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
(四)现有关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
现行有效政策法规为帮助运动员就业提供了依据,也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在现行政策法规中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本文研究了有关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
(五)完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建议
根据出现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课题研究的主要结论、成果、作用
(一)主要结论
1.理论层面
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部门规章为骨干,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保障退役运动员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运动员再就业工作已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执行层面,大部分地区已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仍有部分地区运动员就业方面的具体政策没有颁布实施。地方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行为。保障层面,我们要理顺各级各类政策法规的关系,全方位构建运动员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的体系。
2.改革、完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基本理念
(1)依据“以人为本”理念,改革和完善运动员再就业制度。
(2)依据“政府责任理念”,改革和完善运动员再就业制度。
(3)依据“公平保障理念”,改革、完善运动员再就业制度。
3.改革、完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情原则。
(2)稳步推进原则。
(3)公开、公平原则。
4.我国运动员再就业制度的目标
(1)最终目标是再就业制度覆盖全体运动员,消除地区差异和运动项目差异;运动员再就业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涵盖到运动员的生存发展权利的各个方面,实现了起点公平与结果公平的统一;运动员再就业工作管理科学、高效运行、监督机制健全;运动员成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基础人群。
(2)中长期目标,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社会总体保障制度相衔接,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内容全方位、权利义务相对应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体系。短期目标主要是要解决目前我国运动员再就业制度中压力较大,且目前的国力水平能够缓解或解决的问题。
5.完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基本措施
(1)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2)固定和拓展资金来源。
(3)做好职业转换过渡期的职业生涯指导工作。
(二) 成果
1.运动员和教练员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了解状况的调查研究
2.运动队管理机构关于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执行状况的调查研究
3.运动员再就业方面政策法规汇编
(三)作用
对我国目前运动员就业的有关政策法规作了归纳和整理,可以更好的指导运动员再就业工作,同时也可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新的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出台提供理论依据。
通过对运动员和教练员以及管理人员的调查,可以得知现阶段我国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运动员再就业执行工作有一个更加准确的认识,也为下一阶段运动员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四、本课题的现实意义
运动员是体育事业的第一资源,运动员再就业工作关系到运动员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到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国体育强国目标的实现。研究运动员再就业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本研究通过对部分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求实的态度,力图在历史和现实之间、现实与未来之间探寻我国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在随我国改革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而演变的脉络,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优秀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并为我国优秀运动员再就业政策法规的理论研究添砖加瓦。
五、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我国运动员的再就业政策法规,必须重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构筑严密的政府责任体系,努力改变某些地方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行为,提高政策执行力。建议建立有关信息公开和问责制度。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定期公开运动员社会再就业情况,包括运动员再就业安置情况和安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布退役运动员职业供求信息等。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监管和问责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项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和相关问题,保障运动员利益。
(二)为进一步强化并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建议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区、市体育局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服务体系。中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运动员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根据我国现行的运动员管理体制,各省级管理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直接承担着做好运动员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