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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脚斗士竞赛开始报名

比赛开始时间:2018年06月30日 08:00

比赛结束时间:2018年07月01日 18: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城区星火巷社区体育馆

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4月26日 09:1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0日 18:00

赛事项目:脚斗士
主办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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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体广电局

竞赛时间

开赛时间:6月30日——7月1日(6月29日报到,7月2日离会)

竞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个人赛、团体赛

(二)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三)院校组:乙组(超级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专业),甲组(校园组);

(四)大众组的年龄分段:30周岁以下、31周岁至40周岁、41周岁以上;

(五)脚斗士个人赛,按体重分级别进行;

男子组:轻量级(<60kg)(不含60公斤),中量级(≥60kg,<70kg)(含60公斤,不含70公斤),次重量级(≥70kg,<80kg)(含70公斤,不含80公斤),重量级(≥80kg,<90kg)(含80公斤,不含90公斤),超重量级(≥90kg)(含90公斤);

女子组:轻量级(<50kg)(不含50公斤),中量级(≥50kg,<55kg)(含50公斤,不含55公斤),次重量级(≥55kg,<60kg)(含55公斤,不含60公斤),重量级(≥60kg,<65kg)(含60公斤,不含65公斤),超重量级(≥65kg)(含65公斤)。

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最新审定的《脚斗士竞赛规则》。

参赛经费

各队在编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食宿费由大会负责,差旅费自理。超编人员食宿费、差旅费自理。提前报道或推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个人赛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团体赛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

参加办法

(一)以盟市、高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不同年龄段男女组别的每个级别报名人数不限。

(二)参赛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签署个人安全责任声明书。

报名及报道

(一)报名

院校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生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线上报名: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www.nmge-sports.com)和蒙享动APP;

2、线下报名:各参赛队请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报送至赛事组委会和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赛事组委会

联系人:张建强

电   话:15247113312

邮   箱:727387148@qq.com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剑

电   话:13847141120

邮   箱:nmgshty@126.com

(二)报道

1、报到时间:2018年6月29日全天,7月2日中午12:00之前离会;

     报到地点:徽商大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北口);

     联系人及电话:段玉凤  13500695503

2、报道提供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同事签署个人安全责任声明书。大众组选手需提供单位证明。

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由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与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协商选派。

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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