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励办法:
各分站赛录取前八名:第一名奖品价值800元,第二名奖品价值500元,第三名奖品价值200元,第四至第八名奖品价值I00元。
总决赛:第一名现金3000元,第二名现金2000元,第三名现金1000元,第四名奖品价值800元,第五名奖品价值500元,第六名奖品价值200元,第七名、第八名奖品价值100元。
报名
报名时间由各盟市自行确定。可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 nmge-sports. com在线报名。
特别提示:同一分站赛内不得兼项,否则报名无效。
联系人:
刘湘屏13484718218
菅东东15771332329
牛良15147171734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1-6514485
相关事宜
(一)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出于公益和赛事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集体或个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二)各分站赛差旅费和食宿费由运动员承担,比赛所需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总决赛差旅费由运动员承担,食宿费和比赛经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
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由公开赛组委会选派;
(二)副裁判长和裁判员原则上由分站赛承办单位确定。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自愿参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以及其他不适合网球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此项网球赛和活动。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训练或比赛潜在的危险,可能由此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会官员。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合法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赛事组织者对我本人在本次赛事参赛期间造成或导致伤残、人身损伤或死亡赔偿的权利。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繁盛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